/--> 目前,武汉市国土房产局、市开发办、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合拟订新规,职工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时,开发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,不允许在房屋售价上与商业贷款购房有差异,开发商应当积极配合提供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资料。如购房人投诉开发商拒绝或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买房,一经查实,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将责令其作出检查、整改,情节严重的暂停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。武汉市开发办将处以停止网上签约、收回销售许可证,直至降低其开发资质的处罚。
(zfgjj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) /--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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