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

  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下称公积金中心)是直属苏州市政府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。负责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。公积金中心内设秘书科、资金管理一科、资金管理二科、计划财务科、资产保全科、信息技术科、综合服务科七个职能部门;下设常熟、昆山、张家港、吴江、太仓五个分中心和吴中、相城两个管理部。公积金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责:
一、编制、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使用计划,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;
二、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,经市财政局审核、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;
三、统一委托由公积金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、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、缴存、归还等手续;
四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,监管指导分中心的内部核算;
五、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计划,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操作规程,报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后组织实施;
六、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,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发放,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;
七、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,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;
八、负责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计算机管理系统,实现网络联通;
九、定期向市财政局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,经审核(议)后向社会公布;
十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公积金管委会交办和决定的其他事项。
为面向社会、方便群众办事,公积金中心设有“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”,组织工、农、中、建、交、商业、光大、浦发八家商业银行和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等单位入驻,集中承办住房贷款等业务,实行“一条龙”服务。主要服务项目有:
1、住房贷款(包括组合贷款和受理商业贷款);
2、为借款人提供住房置业担保服务;
3、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;
4、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提取;
5、单位住房公积金开(销)户登记;
6、住房公积金卡务;
7、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;
8、住房公积金和住房金融政策咨询。

欢迎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、服务提出宝贵意见。
监督电话:65237491  65237442
地址:干将东路877号;邮编:215006

 

版权所有 © 2003-2004 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备案序号: 苏ICP备05060216

建议您使用 IE5.0和NETSCAPE5.0以上版本,1024X768分辨率浏览